Project Description
一、 依衛生福利部114年2月21日疾管防字第1140200117號函,自114年3月10日起,擴大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及23價肺炎
鏈球菌多醣體疫苗(PPV23)接種。
(一)對象:本國籍19-64歲IPD高風險對象,含脾臟功能缺損、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、人工耳植入、腦脊髓液滲漏、「一年內」接受免疫抑制
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;如為外籍人士,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。應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,或經醫師依民眾
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。
(二)年齡定義: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。
(三)接種原則:
- 從未接種者提供1劑PCV13,間隔至少8週後接種1劑PPV23。
- 曾接種過PCV13/15且間隔至少8週者,可接種1劑PPV2。
- 曾接種過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,可接種1劑PCV13。
二、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,僅於家醫科提供服務。
相關收費標準及資訊:請參考下方或本院官網公告,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門診(不含中醫科及牙科)就診。
三、單純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收費標準
註1:接種由政府補助接種處置費,後續醫療院所可依健保給付作業流程向健保署申報。
註2: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「全民眾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訂定,如有異動將另行通告。
註3:合併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及流感疫苗,除原流感疫苗相關費用外,不另外收費。
文章轉載自萬芳醫院官網首頁/民眾專區/公告專區/最新消息:https://www.wanfang.gov.tw/news/post/ccf5c36b895e02d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