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1-01
    【萬芳醫院】自113年11月1日起,開放第二階段接種對象施打公費流感、新冠疫苗2024-11-01T09:35:47+00:00

    Project Description

    一、113年度公費【流感】疫苗:

    (一) 公費接種對象〔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,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

            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〕

    【第一階段(113年10月1日起)】

    ⚫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
    ⚫65歲以上長者

    ⚫55歲以上原住民

    ⚫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
    ⚫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
    ⚫孕婦

    ⚫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

    ⚫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
    ⚫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
    ⚫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
    ⚫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
    【第二階段(113年11月1日起)】增加50歲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

    (一) 就診科別及收費標準,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門診(不含中醫科及牙科)就診:

    註1:一般門診不含中醫科及牙科。

    註2:國中以上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,但不含補校

    二、 113年度公費【新冠】疫苗(莫德納JN.1):

    (一) 公費接種對象〔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,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

           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〕:

    【第一階段(113年10月1日起)】比照流感疫苗公費第一階段接種對象

    【第二階段(113年11月1日起)】開放全民(年滿6個月以上) 民眾接種

    (二) 集中由家醫科、小兒科門診提供服務,其收費標準如下,可持相關證件至本院就診:

    一、 其他注意事項:

    (一) 因中央供貨時程(數量)不定,將視情形調整本院流感疫苗廠牌之服務,並即時公告於醫院大門,敬請留意。

    (二)曾接種新冠疫苗者接種,新冠疫苗接種需與前一劑間格12週(84天)以上

     

    訊息轉載自萬芳醫院官網首頁/民眾專區/公告專區/最新消息:https://www.wanfang.gov.tw/news/post/d34b3232aacfcfaf